三江学院应届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

发布者:王新发布时间:2020-07-08浏览次数:5215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风建设水平,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探索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学生毕业后继续深造,经学校研究,制定《三江学院应届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具体如下:

一、奖励对象

1.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

2.毕业生考研工作成绩突出的二级学院

二、奖励条件与标准

(一)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

“双一流”高校(一流学科)或985高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奖励10000元/人;其他境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奖励3000元/人。

(二)毕业生考研工作成绩突出的二级学院

1.学生考研工作优秀奖

获奖条件: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录取率在全校排名前三名的学院。     

奖励名额:3个。

2.学生考研工作进步奖

获奖条件: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录取率对比该学院近三年研究生平均录取率,增长率在全校排名前三名的学院。

奖励名额:3个。

学生考研工作优秀奖和学生考研工作进步奖奖励标准均为该学院所有学生考研奖励金额的25%,学生考研工作优秀奖和学生考研工作进步奖可兼得,获奖学院用于奖励毕业班辅导员的金额不少于总金额的50%。

三、办法实施

《三江学院应届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从2021届毕业生起执行,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