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大钟第一声有回音——我校各院(系)主要负责学生工作副院长(副主任)拟任人选公示

发布日期:2009-07-17浏览次数:909

     我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为整改完善学生工作管理体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的各院(系)主要负责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公开竞聘活动,现已进入公示阶段。

    据悉,根据《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公开竞聘各院(系)学生工作副院长(副主任)的通知》(校字〔2009〕27号文件),从2009年6月1日起,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报名、资格审查、竞聘面试与答辩、群众测评、组织考察的基础上,领导小组进行了集体研究,经校长决定,拟任余雪冰等十一位同志为十一个院(系)主要负责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另因部分院(系)规模、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等原因,保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建制,拟任刘万美等四位同志为四个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现已向全校公布拟任人选名单,进行公示。

附:主要负责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拟任人选名单和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拟任人选名单:

    余雪冰同志拟任英语系副主任;
    季丹军同志拟任文学院副院长;
    祝启军同志拟任商学院副院长;
    郁政宏同志拟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李云涛同志拟任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副院长;
    杨亦文同志拟任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沈逸君同志拟任旅游学院副院长;
    王海桥同志拟任日语系副主任;
    杨业琴同志拟任文化产业管理学院副院长;
    刘松伟同志拟任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
    王  芳同志拟任经济系副主任。
 
    刘万美同志拟任法律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陈荣桂同志拟任建筑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  峰同志拟任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吴明明同志拟任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通讯员 吴江)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