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关于表彰全省先进民间组织的决定》决定,三江学院等10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为“江苏省百强民办非企业单位”,三江学院等十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为江苏省“十佳”民办非企业单位。
省民政厅表彰决定指出:近几年,随着我省推进“两个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步伐的不断加快,各级各类民间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在行业管理、学术研究、科技攻关、扶贫济困、环境保护、对外交往、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等诸多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了一大批自律机制健全、服务活动规范、功能作用显著、广受群众欢迎的先进单位。为充分发挥先进民间组织典型引路、典型示范和典型辐射作用,引领全省广大民间组织继续弘扬“三创”精神,在我省新一轮经济社会发展中争做贡献、争创一流,经研究,决定授予三江学院等10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为“江苏省百强民办非企业单位”,同时授予三江学院等1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为“江苏省十佳民办非企业单位”。本次评选结果是省民政厅从全省所有民办非企业单位中遴选产生。
(校办档案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