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应对突发事件和重大舆情的新闻宣传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因突发舆情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营造学校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舆情应对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实施意见》、《全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和重大舆情新闻宣传应急预案》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是指与学校相关的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人身伤害事故、校园安全事件及其他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重大舆情是指通过各类媒介传播的公众对学校突发事件所持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报道和言论。
本预案适用于全校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处置与学校相关的突发事件和重大舆情。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涉事学院、部门、单位分管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工部、团委、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保卫处、事件涉事单位负责人组成。
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党委宣传部,校长(党委)办公室参与,具体负责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职责分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事要解决在本学院、本部门、本单位”的要求,突发事件和重大舆情涉及的学院、部门、单位是事件和舆情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主体,学院、部门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业务部门和宣传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责,又要通力合作、相互协调。
业务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和重大舆情情况;
2.提供新闻通稿及相关素材,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宣传口径,对事件发展趋势作出初步估计和分析;
3.全力做好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并随时向学校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4.根据要求出席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发布情况或接受媒体采访。
宣传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安排专人搜集和分析相关舆情;
2.做好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工作以及媒体的协调工作;
3.组织新闻发布活动;
4.及时向省、市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5.做好后续舆情研判及总结评估工作。
四、工作原则
1.快速反应。事件或舆情发生后,应对处置工作应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学校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快速、畅通原则和逐级报告、双重报告等要求,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学院、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相关分管校领导,并同时报送学校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迅速了解情况,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把握舆论的主动权。
2.扎口管理。学校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全面负责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处置。相关新闻发布,由学校党委宣传部协调处理,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行新闻发布,对接受媒体采访时捏造事实或者脱离实际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或者妨碍阻止新闻媒体正常采访活动,以致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口径一致。突发事件和重大舆情应对处置要依法依规进行,与新闻宣传要求相衔接,按照学校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统一口径,确保导向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相关信息发布要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注重报道学校积极采取的行动,及时通报事件处置的进展,彰显诚意,力争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突发事件舆论的良性发展。
4.统筹协调。突发事件和重大舆情新闻宣传工作由学校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加强联动,通力合作,通过线上线下、多管齐下开展应对工作,形成整体效应,使突发事件和重大舆情的新闻宣传工作始终做到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大局,有利于社会稳定。
五、应急程序
1.应急启动
突发事件和重大舆情发生后,涉事学院、部门、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口头汇报应在事发后半小时内,书面报告最迟应在事发后1小时内)。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和重大舆情的基本内容、首发时间、首发媒体、网站链接、传播情况、事件或舆情的真实情况、背景材料、研判事件的性质及发展趋势、提出初步应对处置意见等。
学校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召开舆情研判会,分析评估舆情发展态势,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统一宣传口径,并同步将有关情况上报至省、市相关主管部门。上报材料应包括:媒体报道材料、学校对相关问题的情况说明、学校宣传口径、学校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争取上级领导机关支持的具体事项、学校联系人等内容。
2.消息发布
新闻发布应由学校新闻发言人或授权相关负责同志以适当的方式,按照事先审定的宣传口径,发布新闻通稿或相关信息。党委宣传部做好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工作,组织好记者采访及媒体报道工作,同时应积极利用学校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各方关切,做到即时更新、释疑解惑、化解矛盾、引导舆论。必要时可会同相关涉事学院、部门、单位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
新闻发布严格实行扎口管理,学校有关学院、部门、单位要服从学校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未经学校同意,任何组织或人员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对于突发事件相关内容的采访;对于已授权媒体记者的采访、拍摄应给予积极配合。
3.舆情跟踪及引导
学校党委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应立即组织力量开展24小时不间断舆情监测,密切跟踪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实时掌握舆情动态,收集、整理、分析、汇总突发事件舆情信息,把握事件走向和舆论走势,及时反馈情况,评估影响,提出对策建议,为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提供依据。
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工作,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不实传言,要迅速公开真相、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充分发挥好学校网络评论员队伍的作用,组织评论员撰写评论及时跟帖、发帖,对舆情及有可能出现的臆测进行客观的回应与评论。通过正面发声正确引领舆论导向,挤压有害信息的传播空间,努力掌握舆论话语权。必要时可邀请相关领导、新闻记者撰写评论文章,组织专家进行解答,以权威的、专业的信息赢取社会公众的信任。
4.媒体管理
学校按照总量调控、持证采访、便利高效、依法管理、规范有序的要求对突发事件的记者采访进行管理,规范记者采访程序,提出新闻宣传的纪律和要求。既要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又要加强组织管理。一般情况下,应允许记者经批准并持证进入现场采访,并为记者采访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同时要求记者必须服从突发事件指挥部门的管理,不得干扰或影响事件的处置工作。对境外记者采访,应向上级宣传部门及外事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安排。对向媒体提供的新闻通稿,要按有关程序审核。
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协调,有针对性地介绍情况、明确要求,积极争取理解,防止一哄而上和恶意炒作。遇到特别重大、敏感的情况,学校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商请上级宣传、新闻、网络信息、教育等主管部门帮助依法处置。
5.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和重大舆情新闻宣传应对处置完毕后,各有关单位要继续做好善后处置工作,防止引发“次生舆情”事件。待事件完全平息,负面舆情全部消失,应急状态结束,转入常态管理。
涉事学院、部门、单位要认真吸取教训,加强整改。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评估应对情况,撰写总结报告。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对事件报道的新闻、特写、评述等文字资料及相关的音像、图片等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存档工作。
六、应急保障
1、队伍保障
加强应急宣传队伍建设。学校将把应急宣传培训列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应急宣传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应急宣传人员应对突发事件和重大舆情的敏感性以及处置能力。组建由主流媒体记者构成的应急报道记者库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应急专家库。
2.机制保障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有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和重大舆情重要情况及工作不力、玩忽职守,或擅自发布、编造虚假信息等违反纪律,导致突发事件和重大舆情新闻发布、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不利或造成重大消极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严肃追求相关责任人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经费与技术保障
学校突发事件和重大舆情新闻宣传所需经费列入相关部门经费预算予以保障,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必要的应急装备设施,确保在应急条件下信息采集、网络信息、通信渠道畅通,确保新闻宣传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