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3-03-15浏览次数:892

 

    近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作出决定,授予我校等65个单位“2009——2012年度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校深入研究民办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内在规律,创新、出台诸多举措,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形成了高校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光荣传统,保证了学校事业的平稳发展和安全稳定。1.建立了适合民办办学体制的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领导管理体制。在2003年校纪委与校党委同步换届的基础上,2009年3月我校成立了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2011年新一届纪委进一步完善组织结构,所以基层党组织都设立了名副其实的纪检监察委员。2.把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放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建设与落实上。继2010年出台《三江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之后,2011年我校出台了《三江学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审计的暂行办法》,并扎扎实实抓好落实工作。3.把民主管理、作风建设和监督讲评作为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的重要抓手,强化了民主管理、改变了工作作风、落实了重点监控。4.通过多条途径、多种形式,营造了浓厚的校园廉洁文化氛围。纪委网站、纪检橱窗、纪检讲座、纪检学习园地、纪检事件点等,极大地丰富了纪检监察的活动内容。5.在创新的基础上形成了校党办,纪委办和校团委合力落实信访工作的格局,体现出区别对待、程序简单;结合审计、联系廉政;学生维权、强化生本;制度保证、责任到人等特点。杜绝了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杜绝了到省机关和赴京上访,杜绝了刑事案件的发生,保证了学校的科学发展和和谐稳定。
    此次获奖,是上级组织对我校纪检监察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鼓励。我们要以此为新的起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的工作,为我校政治合格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和学校事业的科学发展
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通讯 舒德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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