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被省民政厅评为“5A级社会组织”

发布日期:2011-12-31浏览次数:1686

 

 

    江苏省民政厅2011年12月26日发文(苏社管【2011】162号),根据《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三江学院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核终评,三江学院评估等级为5A级(AAAAA),并颁发《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书》(5A级)和标牌。     
    2010年,江苏省民政厅根据国家民政部要求,对部分省属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评估试点,旨在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化建设,提升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为此,省民政厅成立了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具体实施此项工作,并制定了评估指标,评估指标由4项一级指标、16项二级指标、66项三级指标组成,指标总分合计为1000分;评估结果共分5个等级,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最高级别为5A(AAAAA),其中4A以上等级(含4A级)的社会团体评估结论须报国家民政部批准备案后发证授牌,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此项工作对于我校查找自身问题、明确发展方向、打造品牌形象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校领导很重视。陈万年理事长批示:“我校申报5A级单位,由校办会同财务处等有关部门负责按要求提供材料,并做好接受评估组考察的准备。”董新华校长要求,不仅要做好学校相关工作,而且要做好申报材料,要根据省民政厅制定的社会团体评估的各项要求、规则和纪律,按期完成自评、申报工作,有关本单位情况、评估调查表、自评表及所提供的材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无误,按期完成评估材料。
    根据校领导要求,校办将有关评估指标、分值点分解到有关部门,请有关部门按照分解项目内容和要求认真填报材料,并做好接受上级来校实地考察评估的准备工作。2010年9月,我校向省民政厅报送了5A级单位自评材料。
     2011年7月6日上午,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对我校进行实地评估。评估专家组成员有: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孙斌局长、谢玉和副局长、张仕瑜处长、孙燕科长,天诚会计师事务所王正荣所长。陈万年理事长、董新华校长热情接待了评估组并向评估组汇报我校创建5A单位的主要工作。财务处周建华处长、校(党)办公室沈爱军副主任、档案室王碧清等参加了评估汇报。
     陈万年理事长向评估组介绍了三江学院的办学和发展历程,特别是近八年来,学校的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完善,依法治校,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以质取胜,人才强校,以生为本,加强党建,多元增效,共铸和谐,打造品牌,学校规模、质量、结构、效益都取得了持续健康发展,在全国同类高校中具有较大的影响。董新华校长重点介绍了学校组织领导机制、监督保证机制、管理规范机制、人才培养机制、队伍建设机制、师生权益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建立健全,真正体现了社会公益性办学,做到民办不私有,办学不盈利,得到社会的好评和认可。
     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评估专家组按照《江苏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评分细则》,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诚信建设、业务活动、社会评价等五个大类16个中类65个小类逐一考核评估。采取“听”“查”“看”“问”等方式,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察看现场,规范、严格、细致的考核,全面掌握我校作为申评单位的基本情况。评估专家组充分肯定了三江学院规范化建设中所取得的成绩。孙斌局长、谢玉和副局长讲话指出:目前,申评和考核5A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全省还是第一批,5A级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中的最高等级,能获评5A级的社会组织,说明各个方面在全国社会组织中都是十分突出的。三江学院早在2004年就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多年来,学校按照“服务为本、自律为先,公益为本、品牌为先,职能为本、责任为先”的要求,建立了一套功能齐全、运行规范、具有很高公信力的运作机制,打造了一个具有独特文化内涵的品牌,许多方面在全省全国民办高校中起到了标杆作用。
    2011年12月9日下午,省民政厅召开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省社会组织评估小组就对第二批申报评估的社会组织的实地考察情况和初评得分情况作了汇报,评估委员会委员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就初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照《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第二批省属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审定结果,共评定三江学院等13家5A级社会组织和2家4A级社会组织、3家3A级社会组织。2011年12月26日,省民政厅正式发文通报等级评估结果。
    三江学院被评为5A(AAAAA1)级,既是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对学校的肯定,也是鞭策和激励,学校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和公信力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不断做大、做强、做精,做出特色、做出品牌、做出成效,真正成为全国一流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通讯  王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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