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日,省教育厅在苏州大学组织召开了江苏省承担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推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大学章程”进展情况汇报会。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冯大生、副处长周振修,苏州大学、南通大学、南京艺术学院、三江学院、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常熟理工学院等6所承担试点任务的高校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以及美国大学制度研究培训团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冯大生处长主持。
会议采用集中汇报的形式,由承担试点任务的6所高校依次汇报试点项目实施的进度、主要举措、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建议等。我校参会代表在会上汇报交流了《三江学院章程》的制定及两次修改完善的背景与过程、章程的主要内容与特色、进一步完善章程的主要思考与计划等;并介绍了我校严格依章治校,确保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实践和探索,受到了与会领导和兄弟院校的充分肯定。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周振修副处长在会上就教育部即将出台的《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制订情况及主要内容作了介绍和详细的分析解读,并就各试点高校如何结合本校实际贯彻落实办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冯大生处长在最后的讲话中指出,希望各试点高校能以大学章程的建立和完善为抓手,切实推进学校综合改革,推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他希望各校能将大学章程的制定和完善工作与学校的发展定位、“十二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起来,在章程中要体现学校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在试点过程中要重视比较研究,加强对现代大学制度内涵的研究;要充分利用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章程,争取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和配套改革,同时学校也要提供好相应的配套政策;要做好总结,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至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校作为承担省教育体制改革“推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大学章程”试点项目高校中的唯一一所民办本科高校,在健全、完善学校章程并严格依章治校等方面走在了同类高校的前列,为学校的长治久安和健康发展奠定了体制性基础,也为其他民办高校建立健全学校章程提供了参考和借鉴。下一步,学校将贯彻落实会议要求,进一步明确改革发展思路,继续以改革试点项目的实施为契机,以健全完善《三江学院章程》为抓手,切实推进综合改革,为努力创建特色鲜明的地方重点应用型高水平民办大学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