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倩如发布时间:2025-10-30浏览次数:27

函,使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函,作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均可。

函的写法:

标题:一般有两种,一是写明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文种,即写出完整标准的公文标题。二是写明发文事由和文种,省去发文机关。

正文:正文是函的主体和核心部分。一般写法是:首先,写明发文的原因;其次,写明发文的事项和问题是什么,内容多的可以逐个、逐项、逐点列出予以写明;最后写明希望或要求。

落款:即在正文之后的右下角写明制发此函的机关名称。如果标题已说明制发此函的机关名称,可不落款。

日期:即在落款下写明制发此函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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