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结合我校情况,现将我校2013年劳动节、端午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安排:
劳动节假期:4月29日至5月1日,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三、劳动节)为法定假日。4月27日(星期六)正常上课,补上4月29日(星期一)的课程;4月28日(周日)正常上课,补上4月30日(星期二)的课程。5月2日起正常上班。
端午节假期:6月10日至6月12日,共3天。其中,6月12日(星期三、端午节)为法定假日。6月8日(星期六)正常上课,补上6月10日(星期一)的课程;6月9日(周日)正常上课,补上6月11日(星期二)的课程。6月13日起正常上班。
2、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保障教学质量,各单位不得擅自提前放假,教师不得随意调停课。请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学工部、各院(系)加强节前教学秩序巡视工作,对出现的情况及时汇报和处理。
3、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课程表的安排上课,不得串班听课,请任课老师和辅导员严格管理。
4、放假期间,保卫处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以上通知请全校师生严格遵照执行。
三 江 学 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