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档案归档移交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院(系)、各单位:
为了做好2009年度档案归档移交工作,根据三江学院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度档案归档移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档案移交时间
1. 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综合类档案在
2.科技处、基建处2009年度已完成项目的科研类、基建类档案在5月底前移交学校档案室立卷归档。
3.教学类档案在10月底前按照教务处教学档案立卷归档要求完成归档工作,档案室协助立卷。
4.人事、财会类档案,根据其工作特点,在6月底前按年度由人事档案分室、财务档案分室立卷归档。
(二)档案归档移交办法、要求
1.各单位档案员根据部门职能《三江学院立卷部门、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将本部门2009年度档案按件整理,按类目初立卷(不装订),填写卷内目录。
2、移交学校档案室的档案由校档案室负责立卷,各档案分室档案初立卷(不装订)报学校档案室,检查后,档案室指导协助立卷。
2.声像、电子类档案随纸质档案同时移交;实物档案按《三江学院实物档案管理细则》要求,将实物(附文字说明)移交档案室。
3.填写移交档案清单(档案移交登记表、卷内目录),一式二份,
将移交档案材料附后一起送学校档案室,办理交接手续。
4.档案归档移交工作由校档案室负责,联系人:束燕(办公地点:行政楼5105室,电话:52897084)。
校长(党委)办公室
二0一0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