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江学院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校办字〔2008〕6号
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
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经费开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三江学院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三江学院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二:《三江学院私车公用补贴计算标准》
附件三:三江学院公务用车申请单
三 江 学 院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