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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19访问次数:609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省教育厅发布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6 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6〕9号),现就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 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拟设立180项左右,其中单列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30项左右(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

(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其中单列面向高校一线思想政治工作 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本次申报除思政重大项目设置选题指南外(详见附件 1),不发布其他分学科选题指南,申请人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自拟选题,鼓励围绕重点研究方向开展研究(详见附件 2)。申报者应根据不同类别项目的定位,围绕国家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申报。同时学校鼓励申报者积极探索学科交叉,开展创新性研究。

二、申报资格

(一)申请人须为省内普通高校在职在岗教学科研、管理人员及专职辅导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为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强化对青年人才的支持,本年度所有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二)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其中,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专职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4年及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三)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其中,思政专项申报人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成员,主要包括高校党委工作部门干部、共青团干部、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干部等人员,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已满 1 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立项: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或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2.课题内容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部省级及以上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2023年1月1日以来,被终止或撤项的省高校哲学社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4.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曾获批同类项目且在2023年1月后结题的人员暂停本年度项目申报(重大项目除外)。

三、申报限额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超过限额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接收。各类项目申报名额均应向一线教师、青年教师倾斜。

(一)重大项目

1.我校限报4项,除此之外还可申报思政重大专项2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限报1项、专职辅导员限报1项。

2.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申报的项目总数不少于各高校申报总数的50%。

(二)一般项目

1.我校限报思政专项4项、其他一般项目6项。

2.思政专项中,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总数不少于各高校申报思政专项总数的 50%。

四、申报流程

(一)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申报人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附件5)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参加校内遴选,通过校内遴选的项目报送至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组织评审予以立项。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的申请人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附件6),报送至学校科研处,经学校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省教育厅审定立项。

五、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任务和结项成果有关要求

(一)所有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填报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合并为项目合同(附件4、5、6),其中约定的目标任务作为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项验收的重要依据,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应结合研究实际,认真制定科学可行、注重质量的目标任务,并按照项目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开展研究。

(二)重大项目产出成果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研究内容与研究课题密切相关,主要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主要完成形式为:系列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系列论文应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SSCI、A&HCI等高水平国内(际)索引期刊发表。著作类成果需达到一定体量字数要求。研究报告类成果应有市厅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且取得实际成效。

思政重大项目和思政专项的结项研究成果除上述类别外,还包括第一完成人为项目负责人的省级及以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综合改革与精品建设项目、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获奖的优秀原创网络作品和思政课程教改革相关的实践教学方案、课程建设资源(相关成果在省内至少3所高校应用推广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等,以及被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采纳推广的其他类型成果。

六、材料报送

(一)重大项目

1.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4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行政楼5324),同时将重大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包括《重大项目申请书》《活页》及《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压缩成一个文件夹(统一以“学校+申请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命名)上传学校科研系统。

2.重大项目需提交的申报材料清单:

(1)《重大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纸质版各5份及其电子版(Word格式,以“学校+申请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申请书/活页”命名)

(2)《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纸质版1份及其电子版(Excel格式);

(二)一般项目

1.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于6月4日前集中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行政楼5324),同时各项目负责人将一般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包括《一般项目申请书》《活页》及《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压缩成一个文件夹(统一以“学校+申请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命名)上传学校科研系统。

2.一般项目(思政专项)需提交的申报材料清单:

(1)《一般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各一份(Word格式,以“学校+申请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申请书/活页”命名);

(2)《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一份(Excel格式和PDF盖章扫描件);

七、注意事项

1.我校实行项目预审制,一般项目由各二级单位组织初审后报送学校。

2.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予以评审,择优推荐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3.申报人务必认真阅读项目申报的范围和条件。

4.自本年度起,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均由所在高校给予经费资助,资助额度参照往年标准执行,从相关经费中统筹安排。重大项目参照去年资助经费额度6万、一般项目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资助经费按照1万元填写经费预算,不得列支劳务费。

5.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原则上应申报思政重大项目或思政专项,不得以思政相关内容申报一般项目。

6.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7.申请人在研读《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的基础上(附件3),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3 年。

8.项目申请人和社科管理部门应对提交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内容予以严格把关,不得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一旦发现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9.本通知未尽事宜,详见《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附件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家莹(3051)


附件:

附件1.思政重大项目选题指南.doc

附件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点研究方向.doc

附件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x

附件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7: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