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现就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三类。
“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招标课题”是为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相关教育重大决策服务,聚焦江苏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的重点领域与战略问题,致力于集中攻关并产生具有标志性的重大决策咨询报告和政策建议等研究成果而设立的课题。具体申报另行通知。
“重点课题”是围绕党和政府关注的教育发展重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教育问题、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实践与理论问题、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而设立的课题。
“专项课题”是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由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单位)或省级研究机构委托设立的专项课题(委托专项)和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自主设立的专项课题构成(自设专项)。本年度设置的委托专项课题包含: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15个,由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委托)、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专项(15个,江苏省叶圣陶研究会委托)、“人工智能+教育”研究专项(15个,由江苏省教育信息化与数据管理中心委托)、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15个,由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中心委托)、开放互鉴的教育国际合作体系研究专项(12个,由省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共同委托)、“新教育实验”创新发展研究专项(10个,由新教育研究院委托)等6类,课题资助经费均由委托单位承担。
自设专项课题包含:“健康第一”研究专项(15个)、教育家精神研究专项(10个)、苏教名家专项、青年专项、乡村教师专项、教育科研特色项目研究所专项、“小微课题”研究专项等7类。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申报人可参考《江苏省“十五五”教育科学规划重点研究领域》(见附件2),并结合自身研究旨趣、研究专长以及重点关注的教育教学真实问题自主确定研究题目,鼓励“接地气”研究与决策咨询研究,倡导协同攻关与方法创新。
“委托专项课题”和“部分自设专项课题”须根据《2026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3)、《2026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部分自设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4)中所列出的选题进行申报,不得修改课题名称。
申报书中的“研究方向与范围”可从以下内容中选择一项填写:1.教育发展战略研究;2.教育基本理论研究;3.学校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4.基础教育研究;5.职业教育研究;6.高等教育研究;7.终身教育研究;8.教育数字化研究;9.国际合作与比较教育研究;10.体卫艺与国防教育研究;11.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12.教育发展史研究;13.其他。
(二)申报人资格要求
1.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有关管理规定。
课题申报人须为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个人。
“青年专项”申报人须为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苏教名家专项”“乡村教师专项”“教育科研特色项目研究所专项”申报人须满足特定要求(参见网址:https://www.jsies.cn/content/MaZZFAG6pZXA7EFQderN2MzW2jteBrcd.html),我校如有符合条件者请提前与科研处联系确认满足条件后再进行申报。
课题申报人原则上为1人,确需双人申报的,其申报身份均须符合相应课题类别的申报人条件。
2.有以下任一情况的申报人,不得申报。
有主持在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撤项未满3年的。
(三)名额分配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重点课题限额5项、委托专项限额3项、自设专项课题限额3项、自设部分专项课题限额1项。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程序
1.项目申报。请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今年申报材料模板(详见附件1)填写,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单位进行初审。
2.项目初审。由相关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对申请人不具备申报条件的,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要求、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实、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受理申报。
3.材料提交。6月1日前,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将纸质版《申报汇总表》《申报书》《评审活页》以及《三江学院科研活动意识形态审查表》(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532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汇总表》(以“二级单位名称+2026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命名)发送至科研处徐天宇OA邮箱。
通过二级单位初审的项目申请人将《申报书》和《评审活页》(统一以“姓名+课题名称+申报书/评审活页”命名)在学校科研系统中上传。
所有纸质材料均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申报。
3.评审遴选。6月15日前,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并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
4.网络申报。7月10日前,拟推荐申请人结合科研处反馈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申报书,并登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完成网络申报工作。
联系人:徐天宇
联系电话:7094、2276
附件:
1. 2026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材料(申报书、评审活页、申报汇总表).zip
3. 2026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委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docx
4. 2026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部分自设专项课题选题指南.docx
科研处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