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规范有序做好我校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20〕4号)精神,现将认定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拟聘任上岗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
1.中国公民,已与我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缴纳五险一金的专职教师。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申请汉语言文学类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6.已取得江苏省高校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二、认定工作安排
1.网上报名
7月8日至8月20日,申请人在报名期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报名所需材料、操作流程、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和附件2。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报。
2.体检
8月30日前教师发展中心统一组织安排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时需携带一寸近照一张,体检费用自理。所有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漏检、更改体检表中检查项目。孕妇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体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怀孕情况的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材料);体检不合格的项目请自行进行该项目复查。
3.教育教学基础素质和能力测试
9月8日前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安排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教育教学基础素质和能力测试要求详见附件3。
4. 现场确认
申请人于9月17日至9月18日到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5424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教师发展中心将核对复印件与原件,确认无误的,当场返回原件。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1.材料袋封面
(1)档案号统一由教师发展中心填写
(2)“申请资格种类”,统一填写“高校教师”
(3)“申请人单位”,统一填写“三江学院”
(4)“申请学科”按本人网上申报情况填写
(5)表格“核验情况”栏目,由教师发展中心审核人对照材料逐项打“√”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
以分数的形式反映测试结果,由学校统一组织(试讲时间20分钟左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由教师发展中心根据测试结果统一提供。
(二)申报材料整理要求(附件4)
1.复印件规格:使用A4复印纸单面复印。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贴在相片粘贴页上。要求: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正规纸质冲印,尺寸为25MM(宽)×35MM(高),冲印清晰。
3.材料排放顺序: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员自备档案袋,封面粘贴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将全部申报材料按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上的要求顺序摆放,装入档案袋内。
四、其他说明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必须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请各单位充分重视教师资格申报工作,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个人。
申报人员须认真阅读申报要求和流程,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加入2020三江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QQ群(群号:570575676),未尽事宜将通过QQ群统一通知。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7026、8818。
特此通知。
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报人)
2.网上申报用户手册(申报人)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要求
4.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相关表格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