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外函〔2020〕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根据《2020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推荐简章》认真做好宣传和推荐申报工作。
一、资助重点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主要资助省级及以上重点或新兴专业学科、省“十三五”规划重点产业的学术带头人和业务骨干。重点资助各地、各行业重点和急需的课题研究、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将优秀的人才派往国外一流的大学或科研机构,师从一流的导师,进修一流的学科专业(详见附件1、2)。
二、资助类别、期限和留学国别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资助在外时长为1-12个月的访学及在外时间12个月的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不资助攻读学位的学习申请,申报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资助类别:
1.访学人员:(1)访问学者,在外时间为3至12个月(文科、管理、外语类进修一般不超过6个月);(2)高级研究人员在外时间为1至3个月;(3)课题组(含专项课题组、联合资助课题组)人员在外时间为1至3个月;(4)“20+20定制项目”高校青年骨干导师,在外时间 6个月或12个月;
2.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外时间为12个月。
以上两类派出人员留学国别和单位均以邀请函为准。
三、申请者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祖国,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政治素质。
2.选拔对象:
(1)访问学者、高级研究人员、课题组项目申请人需为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获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高级研究人员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深的造诣、为本单位学科带头人,具有一年及以上的留学或国外工作经历,现担任系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等。
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申请人为本单位的业务骨干。
课题组人员基本条件同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由3至5人组成,人员专业结构合理。研究项目已立项为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在研课题,与国外单位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在国外高水平科研机构有条件进行短期科研攻关、合作研究或产品研发,切实解决国内科研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难题。
(2)“20+20项目”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为江苏省、市属高等学校的在职人员及学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导师,具有高级职称,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3)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为省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应具备较好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3.有较好的外语基础。
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其中英语(PETS5):笔试总分5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2分(含)以上;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两年内曾在教育部指定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两年内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
4.已获批国家、省、学校公派留学、尚未出国但仍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以及获得过国家、省、学校公费资助出国留学、回校工作未满3年的人员不推荐。已获得过国家公派和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出国留学两次及以上的人员不得申报。
5.本年度已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录取人员于2020年7月1日起陆续派出,2021年6月30日前派出完毕。派出人员留学国别和单位以邀请函为准,不得自行改变国别,不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逾期不派出则资格取消,原则上不再接受延期派出的申请。
2.《2020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中的“13.单位意见”,由所在学院负责人填写至第(6)项为止,(7)项不填,不需盖章。
3.申请人报送2套纸质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含《2020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及《申请材料说明》中所列的附件材料。同时报送《申请表》的WORD电子版,以及除《申请表》以外的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份PDF电子文件(大小不超过5M)。
4.所有申报材料由各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报送学院盖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请于4月28日前送至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5424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电话:7026,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指南
2.《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重点产业目录(摘要)
3.2020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推荐简章
4.20+20定制项目可选位置
5.2020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
6.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三江学院
2020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