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一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沪教委民【2019】28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的我省《关于举办第一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补充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将组织我校教师积极参加,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长三角民办教育协作发展总体部署,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特举办本次大赛。
大赛以重师德、重教学、重实践为基本原则,秉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选拔准则,选拔与培育师德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的民办高校教师,展示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水平与风采,为培育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学名师搭建平台,提升区域民办高校的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区域民办高校教学改革,整合区域民办高校优质教学资源,促进长三角民办高等教育质量显著提升。
二、参赛对象
我校具备以下条件的教师: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2.担任教学工作的专任专职教师,与学校签约一年以上并且缴纳社会保障金。
三、大赛形式
1.大赛阶段
本次比赛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由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安徽省教育厅(教委)根据各校申报情况分别选送20名教师。
第二阶段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综合入选教师“课堂教学”与“教学设计”情况予以评定。最终遴选一等奖4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4名,优胜奖若干名。
2.大赛分组
大赛设置本科常规教学组、本科实践教学组、高职常规教学组、高职实践教学组四个组别。我校本科常规教学组和本科实践教学组可各推荐3名。
常规教学主要指执教课程为基础理论类课程或理实一体类课程。实践教学主要指执教课程属性为实验、实训等实践类课程。
四、材料报送
1.请报名参赛的老师于9月24日(星期二)前将《第一届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参赛教师申报表》(附件1)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5424);
2.学校将根据教师报名情况组织课堂实录工作,请报名教师根据《第一届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报名材料说明》(附件2)提前做好材料准备,具体课堂实录安排另行通知。
五、组织保障
本次参赛工作由王芳副校长领导,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教务处、质量管理与评估处共同组织。
附件:
1.第一届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参赛教师申报表
2.第一届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报名材料说明
3.第一届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评分标准
三江学院
2019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