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关于登记“考试成绩单“的要求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6-05-16浏览次数:7002

各位老师:你们好!

期末考试有的课程已经开始,请各位老师按照下列要求规范填写成绩单:

一、《学生成绩登记表》必须用水笔钢笔填写。因为要存档,需长期保存,因此,不能用圆珠笔填写成绩

二、学期填写为05-06-2

三、任课教师签名          ;填写日期           ,栏目内均要签上您的名字和日期。

四、“教研室主任签字”一栏,由学科组主任签字;若无学科组的,由系主任签字。

五、填写成绩时请注意:(按《学生手册》规定)

1、评分标准:

1)百分制:填写时用整数,不要有小数。

2)五级计分制:填写时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3)合格/不合格。

2、成绩分别按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及总评成绩三个栏目填写。平时成绩包括上课出勤率与课堂纪律情况,课堂提问与讨论、实验与实习、课外作业和平时小测验的成绩等。

平时成绩所占比例不低于40%

期末成绩所占比例不高于60%

您实际采用的 评分比例 写在成绩单的空白处。

3、凡课程总成绩在60分以上、及格以上和合格的,为通过考核,取得该课程的学分;凡课程总成绩在59分以下、不及格和不合格,为未通过考核,不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59分以下、不及格和不合格的成绩均用 红笔 填写。

4、申请缓考学生的成绩:平时成绩 + 期末卷面成绩 = 该生总评成绩。(补考成绩按补考卷面成绩登记。)

5、填写《学生成绩登记表》时,要保持整洁,阿拉伯数字要清晰。万一填错,更正时,请签上您的名字。

6、如发现个别学生有考卷,但《学生成绩登记表》上无该生名字,希望老师们先将该生的成绩登记在《学生成绩登记表》的空白处,教务处再行核查。

五、课程名称 书写要规范,请按 课程表 上的名称填写。

六、成绩登记好后,请将《学生成绩登记表》送到学籍科(行政楼109室,电话52897020);试卷请送到教务科(中心教学楼一楼F05室教务科办公室,电话52897062或行政楼106室,电话52897021)。

《学生成绩登记表》是非常宝贵的原始资料,它将永远保留在学校档案室,希望各位老师与我们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学校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谢谢合作!

                                   

                                  三江学院教务处

00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