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者:sjzsw发布时间:2020-08-17浏览次数:4679

三江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三江学院地处“六朝古都”—历史文化名城南京,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省属民办本科高校,是江苏省首家民办本科普通高校,也是全国最早的四所民办本科高校之一。在28年的办学历程中,三江学院坚持“立德树人、以生为本、学用结合、服务社会”的办学方针,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学校作为全国首家民办本科高校接受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取得“良好”等级。2014年成为全国应用技术型大学联盟副理事长单位。2017年成为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学校现有铁心桥主校区、东校区、南校区、东山校区。铁心桥主校区坐落于南京城南雨花台区牛首山麓新秦淮河畔,欧式校舍,典雅壮丽,与青山绿水融为一体,绿化率达70%。校舍面积47.47万㎡,千兆光纤校园网覆盖整个校园,图书馆藏书近354万册。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1235人,12个二级学院、51个本科专业。学校以“强化优势专业,改造传统专业,发展新兴专业”为指导,组建了与江苏省支柱产业和新产业密切对接的六个专业集群,形成了工、文、管、经、法、艺、理等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办学以来已经为社会累计输送了10多万名高质量人才,省级及以上重点建设专业数量和层次均名列同类高校前列。

学校坚持以生为本,设有三江学年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吴其瑾奖助金和校外企业、校友设立的各种奖学金,用以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学校开设绿色通道,积极通过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帮助家庭贫困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教学资源,经研究,学校决定2020年面向社会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招生专业、授予学士学位、计划及学费

序号

专业名称

授予学士学位

计划数

学费(元/年)

1

新闻学

文学

17

17000

2

财务管理

管理学

17

19000

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学

17

19000

4

电子信息工程

工学

16

19000

5

旅游管理

管理学

16

17000

6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学

17

21500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1.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三、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提出申请,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

2.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2316:00

3.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报名材料于报名截止日前发送至邮箱sjzs@sju.edu.cn 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名称和电子邮件标题名均为“报考专业名称+姓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材料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

4.报名材料:

1)高等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扫描件1份;

2)高等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扫描件1份;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1份;

4)本人近期上半身免冠电子版照片1张;

5)三江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打印签字的扫描件(PDF格式)1份;

    四、录取流程

    1.报名材料审查。学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三江学院招生网(https://zsb.sju.edu.cn/)通过名单

    2.综合评定。学校对照报考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定;

    3.选拔性面试。如果通过综合评定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学校将组织选拔性面试,反之此环节省略,面试方法、时间和要求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4.确定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三江学院招生网布,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复查

    1.报到时学生需交验第一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未获取第一学士学位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六、培养与毕业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统一进行管理。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4.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按照江苏省价格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三江学院招生就业中心

    咨询电话:025-52897064(兼传真)

    监督电话:025-52354943    

    招生网:https://zsb.sju.edu.cn

    网上咨询:https://wszx.sju.edu.cn

    主校区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龙西路310号

    邮编:210012

    附件:三江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doc